放流水標準近期增修重點(4/8)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12月25日修正發布將於110(明)年開始實施加嚴及新增放流水標準部份管制項目,基於提升水體品質、降低農地污染風險,修正氨氮、重金屬、致癌性物質及真色色度等管制項目、限值。
放流水標準近期增修重點 - 重金屬加嚴、新增
階段實施 - 加嚴鎘、鉛、總鉻、六價鉻、銅、鋅、鎳、硒和砷等9項重金屬之管制限值,並新增錫、鉬等管制項目。
為了能夠進一步提升台灣總體水質,期減少水體承受污染量,提升河川水質。政院環境保護署在民國 113 年與 116 年皆有再次加嚴管制與新增一些特定產業之規定,詳細管制項目可以從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查看。
鋼鐵廠RM廢水除鉬試驗
一、問題探討
根據南部某鋼鐵廠說明廠區RM廢水放流水排放,鉬含量超出排放標準之問題。
110.05/12前往進行瞭解原因及異常問題,並取樣進行鉬含量分析:21-23ppm。(放流水排放標準為0.6ppm),可允許排放含量差距了35倍。
鑒於廠區鉬汙染為經常性情況,為製程貢獻導致。與廠區人員密切配合討論處理方式。
故開廣提出:物理性設備處理法
物理性設備處理法:
引用國外進口代理<鉬金屬吸附觸媒>為主要處理程序,並設計一用一備的處理流程,達到鉬含量符合放流水排放標準0.6ppm以下。透過物理性設備處理流程,<鉬金屬吸附觸媒>進行處理達到符合排放標準,當飽和後可透過反清洗的程序,恢復觸媒成效,反覆處理達到符合排放標準。
故此開廣於5/17與南部某鋼鐵廠合作,針對廠區取的大量RM廢水,進行<鉬金屬吸附觸媒粒子>實驗測試。
針對不斷加嚴管制的排放標準,開廣這邊也積極與許多協力廠商配合,針對客戶端困擾問題,協助配合進行相關實驗試驗,協助客戶端規劃廢水處理流程,未來可以達到符合法規標準。
檢驗時間 | 5/17 第一次分析 | 5/17 第二次分析 調整滯留時間 |
---|---|---|
鉬含量 | 2ppm | 0.4ppm |
二、鉬金屬吸附觸媒實驗測試
110.05/17第一次進行測試,原水鉬含量分析:21PPM
此次試驗,確認此方法能有效去除鉬。但因廢水水質較髒,含油脂及懸浮物,易造成觸媒堵塞。
110.05/18進行二次試驗,將原廢水進行油脂及懸浮物過濾處理,進行持續性監測鉬含量狀況。原水鉬含量:21ppm 23ppm
5/20-5/24進行第三次試驗,進行觸媒反清洗,並調整滯留時間,進行持續性處理,間斷性監測。原水鉬含量:21ppm
5/18 | 5/20 | 5/21 | 5/24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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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時間 / 鉬含量 | |||||
0840 / 1.7ppm | 0940 / 1.1ppm | 1140 / 0.8ppm | 0930 / 0.5ppm | 0930 / 0.5ppm | 0930 / 0.6ppm |
1330 / 1.5ppm | 1430 / 0.9ppm | 1540 / 0.8ppm | 1330 / 0.3ppm | 1330 / 0.7ppm | 1330 / 0.5ppm |
1640 / 0.4ppm | 1740 / 0.8ppm | - | 1730 / 0.4ppm | 1730 / 0.4ppm | 1730 / 0.5ppm |
鉬金屬吸附觸媒實驗測試後,確定為可執行性物理性處理方法。能有效去除鉬含量至符合排放標準內。